公费师范生违约有什么后果?

中国高校在线
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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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师范生制度是国家教育战略的核心支点,学生在入学之初即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清晰界定权责边界:国家承担全额学费、生活费及培养成本,学生则须在指定地区服务满六年。

然而,部分公费师范生仍选择违约,原因或涉及职业发展瓶颈、家庭地域牵绊等现实困境,具体动机虽难尽述,但违约代价却无可回避——需退还全部补助、支付高额违约金,甚至影响个人信用与未来就业。

这背后,实则是对“个人价值”与“契约责任”的艰难权衡:当现实利益(如一线城市高薪岗位、家庭团聚需求)显著高于违约成本,理性选择便成为无奈的必然。公费师范生的协议不仅是法律文书,更是对教育公平的庄严承诺。当个人发展与社会责任碰撞,每一份选择都折射出时代命题的复杂性。

广东公费师范违约后果

根据《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协议书》,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以升学、调动为由不履行限期服务约定。


因身体原因除外,公费定向师范生若有违约情形,将退还教育培养经费、支付违约金,其违约行为也会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并予以公布。


毕业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未按协议到指定学校从事教育工作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培养经费,并按培养经费总额的30%支付一次性违约金。


超过1个月期限仍未付清培养经费和违约金的,则每逾期一天,应按照缴交费用总额1‰,加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毕业后到指定学校从事教育工作未满六年:以“(约定服务年限-已服务年限)×1/6×培养经费总额×130%”的计算方式支付违约金。


自离开指定学校教育岗位之日起超过1个月期限,仍未付清违约金的,则每逾期一天,应按照缴交费用总额1‰,加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6年服务期内出现无法从教的情况(被取消教师资格、开除或追求刑事责任等):支付违约金,计算方式同上述第二点。


以上所列培养经费,按照本专科层次每生每年2万元、教育硕士研究生层次每生每年3万元的标准乘以已享受的公费定向培养年限计算。


据此前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广东省教育厅工作人员表示,通报违约人员名单,也是为了加强对公费定向生的履约管理。


多名硕士公费定向师范生表示,若毕业后即违约,按照协议计算需退还和缴纳的费用在10万元以上,并且之后只能去民办学校教书,可能没有资格考编、考公。


针对这一现象,广东一律师事务所孙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违约责任的设定,是以补偿性为原则,惩罚性为例外,其重要作用在于“填补损失”。


《协议书》约定若公费生违约,应退还国家公费支出部分,违约行为会被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违约责任已有社会群众的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起到约束作用,这不单对其考公考编有影响,对涉及查档的工作都可能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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