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问题最及时,期待教育部也来一次督查

中国高校在线
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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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中央编办2011年发布了一个纲领性指导文件《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教人8号)并下发给了各省市区。国务院教育督导办于2016年发布了《关于开展落实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政策自查工作的通知》并将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落实情况放在了首位。

该《通知》明确要求各地于2016年7月至9月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工作,广东省在所有省市区当中是做得最好也是做得最及时的。广东省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为准确摸清原民办代课教师群体的数量、分布、年龄、工作年限和参加养老保险等基本情况,省教育厅等部门先后印发多份文件。

各地严格按照程序要求组织开展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及审核工作。由于时间跨度大、历史资料不全等因素,部分人员的身份和工作年限等信息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为此,广东省教育厅于2017年8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原民办代课教师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核实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信息,确保真实准确规范。

在进一步核实原民办代课教师信息以确保真实准确后,2018年12月10日,为了尽快落实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广东省财政厅一天连发两个通知:《关于下达2018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通知》和《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通知》。

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方案: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为20 —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为10 —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 9年的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补助标准。广东省这样的生活补助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可以说是很高的了。

但到目前为止,全国仍有近半数省市区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去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遗留问题,实属不该!按教育部的部署,从2020年起每年都会对各地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待遇问题进行重点督导,期待教育部能够借此机会对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落实情况也来一次督查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是一个特殊的历史遗留问题,至今都还没有得到全部的解决。到目前为止,全国仍有近半数省市区没有像其他已经采取相关措施解决问题的省市区那样去主动解决这一问题。这些地方对这一问题的久拖不决对那些当时被辞退现已进入高龄期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们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

正如前面所说,目前解决这一问题做得比较好的是广东省,作为一个经济发达省份,广东省按照教龄即工作年限采取分段实施,统一标准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另外一个做得比较好的是青海省,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青海省按照离岗退养和被辞退分类实施,发放生活补助和教龄补助。

广东省的做法给那些经济发达省份树立了榜样,青海省的做法给那些经济欠发达省份作出了表率,但愿其他省份也能积极主动作为,顺应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呼声,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作出力所能及的努力。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一靠主动作为意识,二靠责任追究制度,三靠人们的不断呼吁呐喊,四靠榜样作用的效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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