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上海大学、上海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和广西艺术学院等艺术类专业招生校考高校发布了2026年本科招生简章,介绍了报考条件、招生专业、录取办法等重要内容,一起来看↓↓↓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

















各地

学校概况

南京艺术学院是中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延续至今的百年高等艺术学府。1952年,山东大学艺术系美术、音乐两科合并上海美术专科学校(1912年建校)、苏州美术专科学校(1922年建校),于江苏无锡成立华东艺术专科学校。1958年迁址南京更名为南京艺术专科学校,1959年升格为南京艺术学院。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经风雨而茁壮,历沧桑而弥坚,现已成为国内外卓有影响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学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建设高校。目前拥有艺术学门类下艺术学、交叉学科门类下设计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授权点,艺术学门类下美术与书法、音乐、设计、舞蹈、戏剧与影视5个专业学位博士、硕士授权点,同时拥有艺术学(艺术理论)、艺术学(音乐与舞蹈)、艺术学(戏剧与影视)、艺术学(美术)、设计学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学校5个一级学科中80%学科进入A类,传统优势学科取得重大突破。2025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学校参评的6个一级学科(专业类别)全部入选榜单,其中超80%学科(专业)进入前7%排名,2个专业类别进入前3%(或前三名),美术与书法入选顶尖学科。2016年以来,共获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8项,位居全国院校前列。
目前在校生总数12400余人,教职工1200余人,专任教师8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380余人,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350余人。学校设有美术与书法学院、音乐学院、设计学院、戏剧与影视学院、舞蹈学院、传媒学院、现代音乐与科技学院、工业设计学院、人文与博物馆学院(艺术研究院)、文化产业学院、数字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教学单位。
学校以艺术学门类为主,以工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交叉学科等门类为辅,现有44个本科专业,其中中国画等24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音乐表演等10个专业入选江苏省一流专业建设点。《美术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建构与实践》《艺科融合,协同育人:数字技术驱动创新设计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获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中国画技法》等3门课程为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设计基础4》等19门课程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艺术设计专业、美术学学科为全国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数字媒体艺术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有“艺术材料与工艺”“文化创意与综合设计”等2个江苏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中国文化传承与数智创新”1个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1个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手工艺课程实验教学实验室等8个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四美四育’美育育人体系的建构与实践”获评教育部高校思政精品项目。
学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展演成果丰硕。教师担任编剧的动画片《大禹治水》获第15届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第26届电视文艺“星光奖”优秀电视动画节目奖;电视剧《大清盐商》获第30届“飞天奖”和第28届“金鹰奖”荣誉提名奖;电视剧《埃博拉前线》获第33届飞天奖“优秀电视剧奖”。获全国美展金银铜奖9项,中国书法兰亭奖3项,11件作品入选第十二届 、第十三届及十四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在第十八届“挑战杯”竞赛中获全国最高奖1项;在第十九届“挑战杯”竞赛中获特等奖2项。获中国音乐“金钟奖”4项,“文华奖”金奖1项。获中国舞蹈“荷花奖”古典舞奖1项。获第二十届中国国际动漫节“金猴奖”综合动画短片奖铜奖1项。
学校积极投身国家和地方文化建设,圆满完成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鼎、亚投行新标徽和启动装置、国庆70周年“江苏智造”江苏彩车(荣获匠心奖)、世界语言大会视觉系统、江苏发展大会会标、2018羽毛球世锦赛标志、中国医疗保障官方标志及徽标、江苏援湖北医疗队标志、长征六号改火箭视觉标志、南京南部新城秦淮湾大桥整体景观灯光(荣获缪斯设计银奖)等设计任务。自2016年开始,南艺520毕业展演嘉年华已成功举办十届,充分展示学校办学水平和毕业生风采,已成为南京市一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公共文化艺术活动。
近年来,学校主动顺应国家社会发展战略和新文科发展要求,在巩固传统艺术学科优势的基础上,把握艺术教育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积极推动艺术与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的融合,成功获批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2023-2025年)1个、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1个、江苏省未来产业(技术)研究院1个,成立“苏州研究院”“数智科创中心”“元宇宙艺术与设计研究院”“讲好中国故事国际传播研究院”“听觉感知与视听融合实验室”“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创新设计研究院”“艺术与科学创研中心”“数字文创发展中心”“影石-南艺全景影像联合创新实验室”等机构,努力打造艺术与科技融合创新、中国艺术与国际传播相互促进的科研创作与人才培养示范平台。
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新气象。学校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高质量发展战略主题和高水平大学建设主攻方向,立足“中国特色”、瞄准“世界一流”、彰显“综合优势”,不断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作出新的南艺贡献!
01
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区、市)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者。
(二)按教育部要求,考生报考学校在艺术类批次录取的专业(含招考方向),均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学校在艺术类批次录取的专业(含招考方向)与各省级艺术类统考子科类对应关系,考生可登录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工作网
(https://zhaosheng.nua.edu.cn/) 查阅。
02
招生专业、计划
及专业考试科目

(一)普通类批次录取专业

(二)艺术类批次录取专业(专业成绩使用省统考成绩)

(三)艺术类批次录取专业(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

注:1.上表中,招生方式为“省统考”的专业,考生专业考试只需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相应子科类省统考。
招生方式为“校考”的专业,考生专业考试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子科类的省统考以及学校校考,省统考成绩合格后,学校校考成绩有效,否则校考成绩无效。
2.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江苏省考生。学生入校后,前三年课程在南京艺术学院学习,第四年课程须在英国普利茅斯大学学习。
3.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乐器演奏类专业只招收各专业所列乐器种类,不同乐器种类不可兼报,凡未列出的乐器种类该年不接受报考。
4.舞蹈表演专业只招收专业所列舞种考生,凡未列出的舞种该年不接受报考。舞蹈表演专业3个方向之间不得兼报。
5.演奏曲目较长的考生,在不影响成绩评定的前提下评委可视具体情况终止其演奏。
6.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下达为准,其中在艺术类批次录取的校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计划;在艺术类批次录取的省统考专业以及在普通类批次录取的各专业、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03
校考专业考试
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校考专业考试安排

注:1.学校保留因各类不可抗因素调整考试方案的权利。如有调整,将在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工作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2.考生报名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学校将对所有报名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凡报考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参加学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3.学校各校考专业考试,初试为在线考试,使用“小艺帮”APP考试系统;复试为现场考试,考点仅设在南京艺术学院,无校外考点。具体考试要求详见学校招生工作网后续发布的考试须知等公告。
4.考生根据报名系统中显示的本人考试时间进行线上初试。考生在完成专业报名缴费后即可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小艺帮”APP进行初试线上模拟考试,2026年1月17-20日考生正式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试所有考试。正式考试前,考生必须至少完成1次完整的线上模拟考试。
5.初试网上报名、选报专业及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2026年1月16日18:00,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专业需要预约考试时间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约,对考生参加考试造成影响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校考专业考试有关要求
1.学校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必考科目,凡有缺考科目的,该专业成绩为校考不合格。
2.考生在参加初试正式考试时,考试视频一律不得出现与考试无关的声音、标识标志以及除考生以外的其他人。
3.考生报考学校校考专业,最多可兼报3个专业(含招考方向)。
4.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专业的考生,只需参加一次复试阶段《基本乐理》《视唱》《听音》科目考试。报考音乐剧专业的考生只需参加一次复试阶段《视唱》《听音》科目考试。
5.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考试考生化妆要求:初试与复试均不可以化舞台妆(浓妆),允许化淡妆。着装要求:①女生穿纯色体操服、舞蹈软鞋;男生穿黑色练功裤、素色短袖、舞蹈软鞋。所有服装不得有任何与服装本身无关的其他特殊装饰物,包括滚边、印花图等,不穿着奇装异服,严禁考生穿着培训机构(学校)带有其品牌标识的服装参加考试。②初试盘头,复试不戴与剧目无关的头饰及各种装饰物。
(三)考试交验的材料
参加线上考试时,考生须根据考试系统提示要求进行验证、核实身份后,参加考试。
参加现场考试时,考生须交验身份证原件、网上打印的南京艺术学院专业考试准考证、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等原件。
所有考生,均需验证无误后方可参加考试。身份证原件如丢失或未办理需提供临时身份证。
(四)违规处理
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是普通高考的组成部分。对在学校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并按规定报生源所在地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04
专业录取办法

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专业类别,按专业类别,采用专业优先原则确定专业。
(一)普通类批次录取专业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智能交互设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文物保护与修复、艺术史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安排在各省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录取,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末位同分者,按生源省份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二)艺术类批次录取专业(专业成绩使用省统考成绩)
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含中外合作办学)、书法学、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科技、音乐学(乐器修造)、录音艺术、表演、戏剧影视导演、舞蹈教育、舞蹈学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均达生源所在省(区、市)2026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合成比例要求由各省(区、市)确定。综合成绩末位同分者,按生源省份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三)艺术类批次录取专业(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音乐剧、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及校考专业成绩双合格,且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生源所在省(区、市)2026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按照上述条件录取后,各专业(含招考方向,不含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启用破格录取,办法如下:
1.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校考成绩优秀的考生,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I类、II类破格考生。
I类破格:各招考方向具有突出表现、特殊才能的考生(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顶尖比赛获奖者,奖项名称附后,获奖时间截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区、市)2026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90%以上(小数向上取整),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1)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专业I类破格奖项如下:
国内顶级比赛:中国音乐金钟奖。
国际顶级比赛:柴可夫斯基国际音乐比赛、肖邦国际钢琴比赛、范·克莱本国际钢琴比赛、维尼亚夫斯基国际小提琴比赛、意大利帕格尼尼国际小提琴比赛、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国际小提琴比赛、伊丽莎白女王国际音乐比赛、捷克布拉格之春国际音乐比赛、日内瓦国际音乐比赛、德国慕尼黑Ard音乐比赛、利兹国际钢琴比赛、卡迪夫国际声乐比赛。
(2)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I类破格奖项如下:

II类破格:各招考方向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2026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2.音乐剧专业,在考生所报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2026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0%(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可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3.破格录取名单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处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4.校考专业成绩末位同分者,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除以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折算为单科满分150分值计算)。
05
学费标准


注:学校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生收费标准依据苏价费〔2017〕243号文件执行,其他专业收费标准依据苏价费〔2000〕171号、苏价费〔2010〕113号以及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中相关规定,报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后执行。退学学生退费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6〕319号)有关要求执行。
06
有关说明

(一)请考生关注学校招生工作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校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通过“南京艺术学院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报名系统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成绩,打印成绩单。合格考生不再寄发专业合格证。
(二)报考学校的考生必须按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填报高考志愿。
(三)报考学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公共外语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四)凡参加学校202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网上报名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南京艺术学院2026年本科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以及网上报名有关说明,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规定、考试方式、录取办法等要求。
(五)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六)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如发现有虚假信息、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七)学校设置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录学校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http://xgc.nua.edu.cn/。
(八)本校招生信息均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工作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本校将于高考填报志愿前发布招生章程。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南京艺术学院招生信息,学校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九)学校有关规定如与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文件规定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十)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于南京艺术学院。
07
学校地址、邮编、
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学校网址:http://www.nua.edu.cn/
邮政编码:210013
招生网址:https://zhaosheng.nua.edu.cn/
学校招办:025—83498055、83498382,zsb@nua.edu.cn
港澳事务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025—83498038
国际教育学院:+86-25-83517538
08
声明

学校从未组织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或培训班,不允许校内各部门、单位或个人举办或参与各类考前辅导和培训;学校未授权任何个人或机构以任何形式开展考前辅导或培训,也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及校外单位从事招生录取工作。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任何虚假宣传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招生监督电话:025-83312663。


















各地






























































学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在粤招生各高校:
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加强规范管理,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保障高考组织安全平稳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各地各校党委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树立正确的招生工作政绩观,坚决防止和纠正“掐尖招生”“分数至上”等错误的选才观,不得以录取分数线等作为考核评价招生工作的指标,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2.压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统一高考及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安全平稳实施。要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制,各级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做好考试卫生防疫、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3.完善考试安全体系。各地各校要把试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强化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卷等全流程管理,确保绝对安全。要严格考场组织管理,紧盯重点场所、关键人员,严密防范化解考试组织中的重大安全风险和次生风险,确保考试过程安全、规范、有序。强化标准化考点建设管理,要严把考试入口关,强化入场安检,严格执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坚决防止考生携带考试违规物品及高科技作弊工具入场。严厉打击考试舞弊,实现智能安检门全配备、考点考场无线电信号有效屏蔽,实现高考考场实时智能巡查和保密室实时智能巡检全覆盖,进一步完善防范高科技作弊的工作措施。要加强综合治理,联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打击手机作弊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营造良好风气。加强考务工作人员培训,严防发生考试事故。加强监考巡考工作,严格执行考场视频回放制度,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4.强化招生信息安全。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省级、地市、高校、中学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机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信息化等技术手段运用,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自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监督。要公开招生咨询及违规举报电话,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
5.加强招考风险防控。要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着力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水平。各地各校要成立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各环节风险梳理和排查机制,完善防范各类涉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保出现突发情况后的快速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高考期间,各地要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协调处置各类涉考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并及时报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
二、落实改革部署,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
6.稳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高二年级起根据学生选考科目开展选课走班,严禁组织学生提前选科备考。要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和选科指导,引导学生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自身兴趣特长选科选考。
7.持续推进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坚持立德树人,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试题,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加强关键能力、学科素养和思维品质考查,引导创新能力培养。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引导学生融会贯通、灵活运用。
8.认真做好强基计划招录工作。各试点高校要坚持试点工作定位,进一步优化招生程序,着力选拔对基础学科研究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生。要优化学校考核评价办法,探索采取多维度评价方式,选拔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要遵循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注重学生的价值观塑造、身心健康教育和学术志趣保护。要完善跟踪评估机制,建立相关学生成长发展数据库。各地各中学要加强宣传引导,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强基计划专业特点、培养模式和发展前景。
9.完善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各地各校要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春季高考制度,服务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完善分类考试内容、形式和招生录取机制,着力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三、实施专项招生,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
10.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严格报考条件,加强资格审核,推动专项计划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加强政策宣传,优化招录程序。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各地和有关高校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统筹做好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培养工作,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加大培养帮扶力度。
11.认真落实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政策。严格执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规定,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参加高考。加强报名资格审核,严厉打击“高考移民”,压实高中阶段学校责任,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查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虚假学籍等违规情况;对于通过非正常学籍迁移、空挂学籍、违规落户、提供虚假学籍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我省高考资格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从严治考治招,切实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12.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各高校要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严格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履职尽责。要健全校内招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多部门参与、互相监督制约机制,明确相关部门、院系工作责任,做到各负其责、失职追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校考组织、招生录取等各环节的监督工作。学校可请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作为监督员,对招生工作进行第三方监督。
13.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认真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14.规范高考成绩发布。各地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进一步
完善和规范高考成绩、高校录取分数线等发布工作,避免唯分数论、唯升学论,推动全社会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成才观、教育观,鼓励学生成长为不同类型的人才,实现学以致用。各地各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升学率”“录取率”“高分考生”等,不得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不得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
15.加强涉考培训咨询机构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及其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涉考培训活动和有偿志愿填报服务。各校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学校开展涉考培训、咨询和广告宣传活动;不得向考生和家长宣传推介有关机构或个人的相关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涉考培训、咨询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涉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16.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考试招生全过程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加大违规查处和曝光力度,对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的,要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并追责问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不断优化考试招生服务水平
17.规范招生宣传。各地各校要加强高考宣传工作,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政策解读、信息发布、温馨提示、答疑解惑等服务工作。各高校要严守招生宣传纪律,严禁违规提前遴选生源,不得通过夏令营、飞行测试、资格初筛等方式开展与招生挂钩的考核活动,不得向学生发放“优秀”等资格认定,不得常年设置招生组固定联系相关中学,应积极推进数智赋能,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线上招生宣传及咨询服务。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广告或者宣传的表述应当严谨、规范,不得采取贬损、夸张、低俗以及其他不适当的语言或者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恶意诋毁、造谣诽谤其他高校。高校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不得违规获取考生成绩等个人信息,不得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承诺录取专业”“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承诺本硕博连读或贯通”等方式争抢生源。不得面向中学开展“优质生源基地”“人才共育基地”等任何形式的签约、授牌活动。严禁以优质生源登记表、志愿填报意向书等形式吸引、误导学生,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招生和有偿招生宣传。严格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志愿。招生录取期间,确有必要外派招生宣传教师的,应制定相应管理规定和行为规范,明确外派教师只能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等工作,不得单方面私下接触考生及家长,不得承诺录取考生或开展考核认定。制作录取通知书应坚持简约、节约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
18.优化考生服务。加强对考生的人文关怀,各地要深入实施“高考护航行动”,要强化对治安、交通、气象、医疗卫生、噪音治理、心理辅导等多方面的综合服务保障,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提供合理便利,营造温馨和谐的考试招生环境。高中学校有责任和义务为学生填报志愿提供咨询指导,要发挥高中阶段学校主阵地作用,充分利用高考后到出分前的关键节点,加大对一线教师、考生和家长的培训力度。要遴选部分业务能手、骨干教师、招办主任、专家学者等,建设本地志愿填报咨询专家队伍,通过省的志愿填报辅助系统等信息化手段,集中解答考生和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要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各环节管理,指导考生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严防志愿被篡改。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收取费用、谋取利益。各地要严格按照校外培训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培训机构涉考试招生负面行为清单,严肃查处培训机构与相关人员内外勾连、组织考试作弊、干扰考试秩序等行为,加大公开通报力度。要联合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志愿填报咨询活动的监管,加大治理收费不规范、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等问题力度,提醒考生谨防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环节的诈骗陷阱。录取期间,要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请各市招生委员会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各高中阶段学校,并抄送市招委会成员单位、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市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附件:
1.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2025年5月9日
广西艺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为文化和旅游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现有地处广西首府绿城南宁的南湖校区和相思湖校区,以及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山水桂林的桂林校区,总占地面积611.02亩。
广西艺术学院前身是由我国著名音乐家满谦子先生和现代杰出画家、美术教育家徐悲鸿先生以及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吴伯超先生于1938年倡议建立的“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1960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广西艺术学院”。1980年,开办研究生教育。1990年,获批首个硕士学位授权点“音乐学(民族音乐理论)”。建校以来,满谦子、徐悲鸿、吴伯超、阳太阳、陈烟桥、陈良、黄独峰、朱培钧、陆华柏、李志曙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执教治学、弘文励教,为学校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积淀深厚底蕴。
学校现有艺术学、设计学、新闻传播学等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美术与书法、音乐、设计、舞蹈、戏剧与影视、风景园林、新闻与传播等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0个本科专业,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高等艺术教育体系,其中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为广西一流学科,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广西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研究中心(基地)18个。下设音乐学院等16个教学单位,1所艺术研究院。坐落于南湖校区的广西民族音乐博物馆是民族地区第一家民族音乐博物馆,已成为展示广西民族音乐文化、东南亚音乐文化的重要平台。
学校秉持“亲爱精诚”的校训精神,坚持“根植本土、多元融合、传承创新、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以“双一流”建设为引领,向着建设“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综合性艺术大学”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6年学校校考招生专业为音乐表演(演奏),招生计划为210人,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下达为准。具体如下: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考生生源所在省(区、市)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
(二)学校音乐表演(演奏)专业在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请考生仔细阅读《关于公布学校2026年艺术类校考专业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对照的通知》。
(三)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身体状况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有听觉器官疾病、肢体残疾等妨碍学习和表演的疾病的考生,不宜就读音乐表演(演奏)专业。
三、招考办法
(一)报名方式
请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进入【特色栏目】→【本科艺术类专业校考网上报名系统入口】(或艺术升APP),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并按时参加考试。学校音乐表演(演奏)专业在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对应子科类统考成绩不合格考生的校考成绩无效。
(二)专业考试
考生统一在“艺术升APP”平台上参加线上音乐表演(演奏)专业考试,考试内容及要求详见学校发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6年艺术类校考招生专业考试大纲》。音乐表演(演奏)专业所有考试科目均为必考科目,凡有缺考科目的,该专业成绩为不合格。
(三)学校音乐表演(演奏)专业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按全国计划进行招生,在对应子科类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该专业与省级统考子科类对照详见《关于公布学校2026年艺术类校考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对照的通知》,请考生自行到招生信息网查阅。
(四)对在学校校考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五)考生于2026年4月底前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校考是否合格,合格考生不再寄发专业合格证。校考合格的考生应参加所在生源省份的高考文化课考试。
四、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音乐表演(演奏)专业不编制分省计划,文理兼招,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做选考科目要求,按以下录取原则全国排名录取:考生须符合报考条件,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乐器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二)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
按上述录取规则录取后,音乐表演(演奏)专业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I类、II类破格考生。
I类破格:音乐表演(演奏)专业招考方向具有突出表现、特殊才能的考生(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顶尖比赛获奖者,奖项列表见附件1-2,获奖时间截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份2026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小数向上取整),考生分乐器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II类破格:音乐表演(演奏)专业,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6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分乐器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学校成绩查询系统在该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三)末位同分录取规则
各乐器校考专业成绩末位同分时,按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排序;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四)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使用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学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校考艺术类专业。
(五)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和录取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最终录取办法详见后续发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6年本科招生章程》。
五、收费标准
(一)校考报名考试费标准:广西考生报名考试费180元/人,区外(外省)考生报名考试费220元/人。
(二)学费标准:音乐表演(演奏)专业预缴学费标准为13200元/生﹒学年。
(三)住宿费标准:南湖校区学生宿舍4-10人间:650-1350元/生﹒学年,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最终收费标准按照上级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照上级物价管理部门正式批文执行。
六、其他说明
(一)报考学校的考生在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学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二)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为激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困生奖学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缓交减免、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优待尤为明显)。考生可登录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阅。
(三)学校本科招生信息均以本年度学校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如有与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按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的招生政策执行,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站和“广艺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对在非本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任何有关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对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相关政策变化,学校将适时调整招生简章,并及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六)华侨港澳台考生、台湾学测考生招生办法详见学校后续发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6年华侨港澳台本科招生简章》及《广西艺术学院2026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学校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邮编:530022,招生办电话:0771-5333126,5317393(传真),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b.gxau.edu.cn。
附件:
1.广西艺术学院2026年艺术类校考招生专业考试大纲
2.广西艺术学院2026年艺术类校考Ⅰ类破格奖项列表
广西艺术学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

来源:各高校官微官网